氾水镇成庄村青年组38.8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状态 | 已成交 |
| 公告日期 | **** |
| 交易品种: |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期限: | 3年 |
| 交易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交易面积: | 38.81亩 |
| 联系方式: | 郑莉(****) |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氾水镇 | 村(社区) | 成庄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38.81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氾水镇成庄村38.8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成庄村青年组,面积38.81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公墓东水泥路,南至龙沟桩台,西至卫星组农田,北至青年排河。承包年限:3年(****-****,以农作物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种植稻麦,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注:该农田最高限价为1200元/亩.年。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1000元/年.亩,按10元或者10元的整数倍数竞价。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均在当年11月17日前一次性缴清。农业保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农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村集体所有,秸秆综合利用等其他惠农补贴归种植户所有。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不得改变农田现状。严禁土地转租,严禁未付先种,严禁少付押金;农业用地和林地流转,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严格按规定种植粮食作物,防止耕地“非粮化;属农业用地的,严禁进行非农建设,须在农业用地建设农用设施的,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属林地的,必须按照林业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养殖水面的,必须按照河湖管理和水域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有关规定执行。灌溉问题种植户自行处理。如一方违约,收回农田承包权,押金作为该组农田矛盾调解使用。到期交田,乙方必须清理田间杂草,稻田秸秆留茬高度不得高于20公分,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产生的费用在押金中予以扣除。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人:郑莉,**** 。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本项目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交易。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 项目四至 | 东至公墓东水泥路,南至龙沟桩台,西至卫星组农田,北至青年排河 | ||
| 坐标拐点 | -- | ||
| 种养品种 |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 | ||
| 项目审查表 | ****_8035.jpg ****_8036.jpg ****_8037.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_8039.jpg ****_8040.jpg |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氾水镇成庄村38.81亩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成庄村青年组,面积38.81亩(不再丈量)。四至:东至公墓东水泥路,南至龙沟桩台,西至卫星组农田,北至青年排河。承包年限:3年(****-****,以农作物收割结束为准)。出让用途:种植稻麦,严禁在承包农田焚烧秸秆,水稻种植不得使用直播方式。该项目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注:该农田最高限价为1200元/亩.年。如达两人以上(含两人)报最高限价相同,则由系统随机确定受让方),交易底价1000元/年.亩,按10元或者10元的整数倍数竞价。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缴第一年承包金,其余各年承包金均在当年11月17日前一次性缴清。农业保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本农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归村集体所有,秸秆综合利用等其他惠农补贴归种植户所有。农田在承包期内归承包人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不得改变农田现状。严禁土地转租,严禁未付先种,严禁少付押金;农业用地和林地流转,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严格按规定种植粮食作物,防止耕地“非粮化;属农业用地的,严禁进行非农建设,须在农业用地建设农用设施的,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批;属林地的,必须按照林业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养殖水面的,必须按照河湖管理和水域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有关规定执行。灌溉问题种植户自行处理。如一方违约,收回农田承包权,押金作为该组农田矛盾调解使用。到期交田,乙方必须清理田间杂草,稻田秸秆留茬高度不得高于20公分,如达不到规定要求,产生的费用在押金中予以扣除。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人:郑莉,**** 。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本项目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交易。 | ||
| 交易面积 | 38.81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 保证金 | ¥5000.00 | ||
| 交易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 16:30~**** 16:40 |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 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 成交人 | 成强 | ||
| 成交日期 | **** | ||
| 成交总金额 | 116430.00元 | ||
| 补充说明 | -- | ||
流出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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