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环县****
项目编号:****
包号: / 单位: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 1 | 纯牛奶 | 200ml/盒 | 庆阳伟赫乳制品有限公司 | 475000 | 1.98 | 940500.00 | 陇牧源 |
合 计 小写: 940500.00 元
大写: 玖拾肆万零伍佰元整
注:
1. 报价明细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2. 此格式可拓展。
投标人(盖章):庆阳伟赫乳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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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声明函需加盖投标人(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点击登录查看(单位名称)的环县****(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纯牛奶(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庆阳伟赫乳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50 人,营业收入为 18031.69 万元,资产总额为 99687.28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的名称),属于 /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庆阳伟赫乳制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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