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2017—020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2013 - 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2017 - 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4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4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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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发包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乙方):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昌市游泳馆老旧钢网架改造及整体结构安全性提升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6 年 10 月 04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玖拾捌万零贰佰壹拾伍元玖角伍分(¥****.95元),不含税金额****.80元; 适用税率9%。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叁万叁仟陆佰伍拾壹元肆角肆分(¥336551.44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建辉。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通用合同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需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费用和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本合同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_月_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甘肃省金昌市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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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壹拾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 份,承包人执 陆 份。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金川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64XN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
邮政编码:737100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永昌西路支行
账 号:********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金昌市游泳馆老旧钢网架改造及整体结构安全性提升项目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后无非承包方责任质量问题退付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664XN
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
邮政编码: 737100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永昌西路支行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