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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点击登录查看(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古丰芍药种植旅游基地道路建设项目(X145 古浪 - 哈溪公路古浪段),已接受甘肃山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第一标段:

本标段路线全长 5km,起点位于 G30 古浪南互通出口西侧,与现状平交口相接,经古丰村(古丰镇政府驻地),西山堡村、芍药种植旅游基地,终点至柳条河村,与古哈公路顺接。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10.0m,路面宽度 7.0m,横断面为土路肩(0.75m)+硬路肩(0.75m+行车道(2×3.5m)+硬路肩(0.75m)+土路(0.75m),路面结构为旧路加铺路段为铣刨 1cm 旧沥青路面后加铺 3.5cm 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AC - 13)+4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 - 16);旧路加宽及改线新建路段为 3.5cm 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AC - 13)+4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 - 16)+20cm 水泥(5%)稳定碎石基层 + 20cm 水泥(3.5%)稳定砂砾底基层:人行道路面破损明显路段为铣刨后重新铺筑 3.5cm 厚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AC - 13),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及交通安全措施,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 2014)之规定。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 通用合同条款;
(7) 技术规范;
(8) 图纸;
(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 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叁佰捌拾伍万陆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385.6448 万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杨庚春;承包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葛生祥
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365 日历天。
9.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 在项目建设中,承包人应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1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发包人执副本三份,承包人执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部分。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 甘肃山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张山 (签字)
2025 年 10 月 15 日
2025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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