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岗镇昭庆村和美乡村改厕治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孙岗镇昭庆村和美乡村改厕治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孙岗镇昭庆村和美乡村改厕治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孙岗镇昭庆村和美乡村改厕治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最高限价 | 肆佰玖拾万零伍佰零肆元贰角伍分(小写:****.25元) | |||
| 代理机构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望城街道瑞梦花园二期宇豪物业三楼 联系方式:****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佳鑫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 地 址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壹拾玖万叁仟捌佰伍拾壹元伍角肆分 (小写:****.54元) | |||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胡本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金寨县****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 1、霍邱县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振兴东路、振兴支路建设工程,****被六安市**** 2、叶集区园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被六安市****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合肥钦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壹拾捌万伍仟零叁拾元壹角捌分 (小写:****.18元) | |||
| 项目负责人 | 谢玉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武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四十埠家园安置点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 |||
| 技术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 1、双凤开发区**** 2、金寨县****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创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壹拾陆万伍仟玖佰壹拾捌元陆角陆分 (小写:****.66元) | |||
| 项目负责人 | 刘福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皖****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启超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叶集区**** | |||
| 技术负责人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 企业点击登录查看 | 1、叶集区****,****被六安市**** 2、六安市****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至****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韩股长联系电话:****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六安市****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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