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合水县****洁取
暖项目
需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方:山东云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洁取暖项目。
3. 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及供方的投标
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4. 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
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5. 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
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
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
用和责任。
6. 保密条款
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
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
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
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7. 合同的解释
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
的理解进行。
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8. 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9. 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
10. 伴随服务
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1. 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三年。
12. 质量保证
12.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
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2.5在质保期内在使用本产品导致发生意外造成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供货方购买的产品意外险进行赔付。
13. 验收
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
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方负担。
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
聘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
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
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
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
标总价中。
14.索赔
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
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
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
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
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
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
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
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
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
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
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5.履约延误
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
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
16.误期赔偿
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
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
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
的权利。
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18.不可抗力
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
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
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
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
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
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税费
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由需方负担。
19.2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均由供方负担。
19.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
负担。
(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
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
21.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
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
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
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
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 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
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
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
23. 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
24. 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
25. 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
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
26.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
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27. 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
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方:
供方:山东云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经济技术开发
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7600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沂沂河新区支行
帐户名称:山东云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
政府采购合同书
签订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日期:2025 年9月29日
项目名称:合水县****
点击登录查看 (需方) 需求的 生物质颗粒水暖炉
(货物名称) 经招标公司以编号为 QYZC2025-0304 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
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 (供方) 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
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采购项目名称|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
|—-|—-|—-|—-|—-|
|生物质炉具(水暖炉)|1、适应燃料:生物质颗粒、木柴;
2、热效率:≥75%
3、烟气黑度:≤I级 林格曼;
4、烟气浓度:≤50mg/m3;
5、控制器功能:智能控温、多挡火力调节;
6、电源:220V/50Hz/125W;
7、炊事功率:≥1.5kw;
8、最大燃料耗量<2.5kg/h;
9、炉体材质:Q235B钢板
10、炉排材质:铸铁
11、尺寸:794675mm±10mm
功能:
★1、配备料仓,最大容量不少于 15kg,料仓具有电动送料功 能,应可设置自动调节送料量,一次加料可持续运行不少于 8小时;
★2、燃烧室配备双铸铁炉|3285台|2360.00|****.00|
| 排(颗粒 + 木柴);★3、具备自动除焦功能;4、燃烧室配备风箱夹套;5、炉膛负压燃烧;6、应至少具有炊事和采暖功能,炉体炊事面板平整,防腐耐磨,应配备炉钩;7、炊事平台配备双用炉盖,无烟尘泄漏,可以适配不同尺寸的炊具,可用于烧水和炒菜;8、烟道侧壁应配备便捷式清灰盒,方便定期拆卸清理烟道;★9、全自动点火运行;★10、控制器配备有防止回火功能;11、配备水冷夹套;夹套容水量≥50 公斤;12、换热夹套水箱配备安全阀,用于泄压;13、换热夹套水箱出水口应上置。 | ||||
|---|---|---|---|---|
| 暖气片 | 材质:Q235B 钢板,规格:8050600mm±10mm 厚度:≥1.3mm、工作压力:≤1MPa、其他:双面防腐,20 柱 1 组。 | 3285 台 | 360.00 | ****.00 |
| 安装 | 管材:8 米±2cm,PPR32 不锈钢内衬管,壁厚:≥3.5mm,每户 8 米;补水斗:1 个,≥9L 材质应耐热、抗老化、带盖;烟囱:3 米±2cm,材质应为不低于 201 不锈钢、厚度≥0.3mm、直径 80mm,含弯头 2 个;水泵:功率≥100w,扬程≥6m,水流量≥3m³/h,线圈材质:纯铜档位:三档可调,外壳材质:铸铁;其他:安装所用到的所有附 | 3285 台 | 690.00 | ****.00 |
| 件、配件及耗材 | 注:以上数量为每户所需要的数量 | | | |
|--------------|-----------------------------|------|------|------|
| 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万零壹仟捌佰伍拾元整 | 小写金额:****.00元 | | | |
| **2. 合同价格:** 人民币(大写) 壹仟壹佰贰拾万零壹仟捌佰伍拾元整, (小写)¥:****.00元。 | | | | |
|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 | | | |
| **3.1**交货时间:****-11月10日按需方要求逐村交货安装。 | | | | |
| **3.2**交货地点: 合水县****
扣除供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的费用后,剩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期满后
2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
5.3供货商须到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设备,进行操
作试验,直至运行正常并验收,并为炉具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上机操
作及日常维护培训。保修期内所有费用免费(包括维护),保修期外终
生负责维修(费用不高于市场价格合理收取)。
6.合同补充条款:供货方自行承担本项目中标后运输、安装过程
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风险。
7.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本合同书;
8.2中标通知书;
8.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8.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8.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8.6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8.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3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作
为需方付款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