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三、入围供应商
四、入围产品
|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 入围商品名称 |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 入围商品价格 |
| 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含)以下租赁,租赁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含驾驶服务] | 杭州魏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公务出行定点服务[9座(含)以下租赁,租赁车辆全部为新能源,含驾驶服务]服务于:浙江省本级、杭州市(不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 服务方案:服务方案 一、项目政策理解与服务定位 (一)政策理解与掌握 严格遵循《机动车租赁管理办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同时深入研读项目所属行业(如企业通勤、大型活动、政府公务等)的专项政策要求。建立政策动态跟踪机制,安排专人定期梳理最新法规条款(如车辆安全标准、驾驶员资质要求、碳排放管控等),确保服务全流程合规,避免因政策衔接疏漏导致项目风险。 (二)服务定位与目标 1. 服务定位:以“定制化用车解决方案”为核心,结合项目“高频次/长周期/高安全性”等特点,打造“响应快、服务稳、保障全”的专属租赁服务,成为项目方的“移动出行合作伙伴”,而非单纯的车辆提供方。 2. 服务目标:车辆调度响应时间≤30分钟,车辆完好率≥99%,客户满意度≥98%,项目进度匹配度100%,突发事件处理成功率100%。 (三)服务标准 服务维度及具体标准 车辆标准:车辆车龄≤3年,行驶里程≤8万公里;定期(每5000公里)保养,每月1次全面安全检测;车内配备急救包、灭火器、充电设备,外观无明显划痕,内饰整洁无异味 驾驶员标准:持A1/A2/C1驾照(依车型匹配),驾龄≥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上岗前通过礼仪、应急处理、项目路线培训;统一着装,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不随意绕路、接打私人电话 调度标准:提前24小时确认次日用车计划,临时调整需求响应≤30分钟;高峰期(如早高峰通勤、活动散场)预留10%备用车辆,避免用车缺口 结算标准:每月5日前出具上月清晰账单,支持发票实时开具;提供多维度结算方案(按次/按月/按项目包),满足项目财务流程要求 二、基本服务内容 (一)定制化车辆匹配 根据项目需求(如载客量、行李需求、使用场景、预算范围),提供多品类车型选择,提供新能源车辆(满足低碳要求)、无障碍车辆(适配特殊人群),并配备专属辅助设备。 (二)全流程用车支持 1. 前期对接:指派专属项目对接人,上门沟通用车细节(频次、路线、时间、特殊要求),制定《项目用车计划表》,明确双方权责与服务节点; 2. 车辆交付:交付前24小时向项目方发送车辆信息(车牌号、车型、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车辆检测报告);交付时驾驶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协助客户核对车辆状况,签署《用车确认单》; 3. 过程跟踪:建立项目用车台账,实时记录每日用车时间、里程、油耗;对接人每日与项目方沟通,及时调整用车计划(如临时增加用车、变 服务承诺: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报价一览表。 注:1.折扣率是指单程、半日租赁、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的折扣率,包括油(电、气)费等所有费用,不包括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驾驶员食宿费,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按实结算,服务产生的驾驶员食宿由采购人负责。超时、超程费用另计(详见报价一览表)。 2.“基准价×折扣率”为该申请供应商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最高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基准价和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申请供应商的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的折扣率以及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 二、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公车租赁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浙江省本级、杭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车租赁供应商良好形象。 三、我方承诺严格执行《2023-2024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服务机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入围经营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各公车租赁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我方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我方将设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车租赁柜台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公车租赁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公车租赁价格信息;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五、我方承诺成立公车租赁服务团队,积极参与直接议价、二次竞价等;在参与各种公车租赁项目时,合理报价的优惠幅度不低于响应折扣率。 六、我方24小时服务电话: ****,总协调人: 点击登录查看,职务: 总经理 ,办公电话: **** ,手机: ****。 七、我方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公车租赁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我方承诺符合以下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标项3:自有车辆规模在10辆(含)以上且全部是新能源,车辆行驶证或自有车辆证明须属于同一供应商,租赁车辆的使用性质在行驶 报价一览表:魏杨报价表.pdf | 折扣率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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