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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看守所、拘留所物防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云南玉溪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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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看守所、拘留所物防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60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澄江市看守所、拘留所物防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工程施工阶段所有现场监理工作。监理任务为完成项目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根据“四控、三管、一协调”监理服务要求,参与项目合同管理、总体实施方案的质量把关、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做好项目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并提供监理服务。
二、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并严格遵循《看守所建设标准》、《拘留所建设标准》及地方监管场所物防建设相关规定进行监理,确保项目按照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监理服务的相关能力;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变更总监理工程师。服务过程中若有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咨询机构进行更换,更换后仍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四、项目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息技术服务监理》,并严格遵循《看守所建设标准》、《拘留所建设标准》及地方监管场所物防建设相关规定进行监理,确保项目按照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两大类别:一是物理基建工程,具体有按国标建设、带防攀爬与排水设施的监区围墙,含审讯室、档案室等功能分区的办案业务用房,具备监室、公共功能区等的看守所监区,以及符合管理规范、含拘留室与保障区的拘留所;二是智能管控系统,即分别为看守所、拘留所配套建设监室门及通道门控制管理系统,涵盖硬件安装、权限管理及应急联动功能。
六、付款方式
按双方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七、考核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材料、设备、施工的监理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理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其他现行相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质量控制
1.审核和确认项目的各种关键技术方案;
2.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方案;
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 质量控制体系;
4.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服务方案;
5.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节点;
6.根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确定各项目实施和验收的标准。
(二)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三)项目投资控制
1.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深化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2.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四)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2.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五)项目信息管理/文档管理
1.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
2.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3.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项目周报、监理建议书、监理通知、各种会议纪要、阶段性项目总结、各承建方提交的技术文档等。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18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座机电话: ****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00:00:00

发布时间: **** 18:07:54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结果公示内容:
采购结果:成功评选
报价供应商数: 4
中选供应商:
状态 供应商名称 评审结果 公告日期 成交金额 备注
现成交 云南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 **** 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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