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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老旧电梯维修项目(二次)中标结果更正公
告及中标服务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编号:ZJZBSX-250913-10980(2))
一、内容:
中标服务商:陕西华成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综合评审平均分 91.56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财务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
地址:西安市****
联系人:高珊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西安市****
联系人: 张锦、盖莲花、王婷
电话: ****-8003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专(盖章)

第六部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的(项目名称):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老旧电梯维修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老旧电梯维修项目(二次)),属于 商务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陕西华成楼宇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61 人, 营业收入为 2417.35 万元,资产总额为 3153.49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中小企业投标时,应提供声明函(按给定格式)。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小型还是微型企业。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测算。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陕西华成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日期: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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