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紫薇园整体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岗紫薇园整体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南岗紫薇园整体环境整治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昕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柒拾柒万贰仟柒佰捌拾贰元玖角贰分(小写****.92元)
项目经理:点击登录查看
证书编号:二级建造师,皖****
工期:9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张工
电话:****
邮箱:****@ahwggs.cn
公示期:****至****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箱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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