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暖通设备维护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YZB2025 - 9 - GF512)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暖通设备维护: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010685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暂估总价执行完毕,两者以先到为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榆林市榆阳区凯悦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5.146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暂估总价执行完毕,两者以先到为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馥澈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883万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暂估总价执行完毕,两者以先到为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榆阳区凯悦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馥澈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榆阳区凯悦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馥澈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榆阳区凯悦制冷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馥澈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通过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本公示发布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
联系人:吴国荣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延雪
电 话: ****
电子邮件: ****@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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