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其他台、桌类 | 定制钢木实验台边台 | 东原 | BZ3000 | 张 | 6 | 否 | 是 | 是 | 1、规格:3000*800*850mm;2、台面:采用12.7mm厚双面膜实芯理化板,且满足如下参数要求:(1)化学性能检测:台面依据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耐污染性能不少于130项试验污染物的检测,且包含:65%硝酸、98%硫酸、40%氢氧化钠、37%盐酸、四氯化碳、松节油等试剂,覆盖玻璃盖板和未覆盖玻璃盖板检验结果均为5级:无明显变化。(2)物理性能检测:台面依据GB/T 17657-2022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标准,满足: 含水率:≤0.9%;吸水厚度膨胀率≤0.1%;尺寸稳定性:横向≤0.07%、纵向≤0.04%;板面握螺钉力≥3490N;表面耐冷热循环性能:表面无裂纹及鼓泡;浸渍剥离性能:贴面层与基材之间的胶层无剥离和分层现象;表面耐划痕性能:4.5N作用下试件表面无大于90%的连续划痕,表面装饰花纹无破坏现象;耐沸水性能:质量增加百分率≤0.01%、厚度增加百分率≤0.08%,表面质量等级:5级:无变化,边缘质量等级:5级:无明显变化;耐开裂性能:5级:无细微裂纹;表面耐磨性能:≥1100r,未出现磨损点等不低于27项检测。(3)环保性能检测:台面依据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满足甲醛释放量<0.005 mg/M3;同时台面参照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满足4种重金属含量mg/kg(可溶性铅≤2.8、镉:≤0.1、铬≤0.2、汞:未检出)。(4)抗菌性能检测:台面依据JC/T2039-2010标准,满足: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氏菌、鼠伤寒沙门氏菌、表皮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宋氏志贺氏菌、白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变异库克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不少于 13 种的菌种检测,且抗菌率≥95%。(5)防霉性能检测:台面依据JC/T2039-2010标准,满足:黑曲霉、土曲霉、球毛壳霉、宛氏拟青霉、绳状青霉、出芽短梗霉等不少于6种的霉菌检测,且防霉等级为0级。(6)燃烧性能检测:台面依据GB/T 2408-2021《塑料 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标准,满足:水平燃烧符合HB级;垂直燃烧符合V-0级;台面参照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满足:燃烧性能等级B1级;产烟特性等级S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d0级。(7)烟气毒性检测:台面依据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烟气毒性等级 t1 级:ZA3(达到准安全三级ZA3)。(8)抗老化性检测:台面依据GB/T24508-2020标准:48小时无开裂、无鼓泡、无粉化。注:【(1)-(8)】项内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检测报告网站查询截图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制造商公章。3、台身:钢木结构,钢架采用30*50*1.5mm方钢表面磷化E0PXY粉末静电喷涂防腐处理。采用16mm厚三聚氰胺双饰面板,截面用封边机械高温热压封边,其中外露的边用硬质PVC封边条,封边紧密不渗水。4、结构:一体化设计,下部储物柜。5、脚垫:采用专用ABS工程注塑调节脚垫,防水防腐,防止桌身受潮,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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