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5〕15号)及苍南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分解2025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及工作任务的通知》(苍林发〔2025〕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现将2025年苍南县国土绿化省级补助资金32.6万元拨付给你(详见附件),并相应追加你单位2025年“****森林资源培育”预算指标,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关资料由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存档备案,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按合同支付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附件:2025年苍南县国土绿化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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