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茅溪镇杨梅产业提升项目(大棚建设)(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扬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泸州市**** | 621,065.00元 | 89.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扬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 | A**** 罩棚 | 茅溪镇杨梅产业提升项目(大棚建设) | 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项) | 621,065.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卫红、罗代莉、周正明、於建军、黄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采购标的最高限价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费按下浮10%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代理费用统一按 6000元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四川扬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旭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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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