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
及城乡共同体建设优秀案例、省基础教育规范办学基地校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批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及城乡共同体建设优秀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办学基地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了评议,共征集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及城乡共同体建设优秀案例106个、基础教育规范办学基地校389个(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附件: 1.河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及城乡共同体建设优秀案例认定结果
2.河南省基础教育规范办学基地校认定结果
****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来源: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
安阳市龙安区教育局
这里是安阳市****
附件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为转载的内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由原发布方负责。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渠道,不对此类内容的真实性、专业性及适用性承担保证责任,仅供用户参考借鉴。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