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鉴于会员单位数量的增长,为鼓励全体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工作,加强委员会建设、有效发挥委员会职能、推动管理人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依据《点击登录查看章程》之规定,经二届二十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启动点击登录查看工作委员会和业务委员会增补工作。通知如下:
1.行业自律和专业评价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二名、委员五名;
2.业务指导与发展工作委员会:
委员三名;
3.会员服务与文化建设委员会:
委员三名;
4.教育培训与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5.公益管理人工作委员会:
委员三名;
6.合作交流与协同发展工作委员会:
委员三名;
7.财务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一名;
8.清算业务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9.破产重整与和解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一名、委员五名;
10.个人破产专业委员会:
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11.执转破专业委员会:
委员三名;
12.僵尸企业处置专业委员会:
主任一名、委员三名;
13.投资人招募与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
委员三名;
14.审计与税费专业委员会: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品行良好,3年内未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业务探索与研究;
4.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活动;
5.主任、副主任、委员必须是本会正式会员单位的执业人员。
6.申报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还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中任意三项:(1)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工作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或代表性;(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3)能够较好地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7.申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还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任意两项:(1)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工作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或代表性;(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3)能够较好地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4)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公司合伙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
1.委员会主任实行自愿申报、书面审核、竞聘演讲的方式产生。凡符合条件的会员自愿申报并提交竞选的书面材料,市管协秘书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报会长办公会审查拟定,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2.委员会副主任按照自愿申报、书面审核、征求主任和分管副会长意见,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方式产生。
3.委员会委员实行自愿申报、书面审核、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方式产生。凡符合条件的会员自愿申报,市管协秘书处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征求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意见后,报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报名人员于****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和业绩材料发送至市管协邮箱****@163.com,秘书处联系人:王芳,电话:****、****。逾期不接受报名。
640 (106).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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