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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前台接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四川宜宾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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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前台接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11:00

2025-2026年度前台接待服务项目

开标/截标时间 1 天 23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59

前台接待服务

单一来源项目采购邀请函

致宜宾发展营城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市国资委相关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就前台接待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基于贵公司能派遣人员1名常驻我公司,提供前台接待服务,且贵公司与采购人同属于宜发展集团全资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经点击登录查看内部程序决策同意,确定贵司为特定供应商,现诚意邀请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请贵司仔细阅读下述项目情况及响应要求,认真考虑后反馈是否响应本邀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前台接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

(四)项目概况:采购人基于公司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提升整体形象服务,拟选聘绿植租赁供应商。

(五)服务内容:

1.前台服务

(1)迎送服务。每天上下班时间,以专业规范、标准用语提供迎送服务。

(2)来访接待。提前做好重要客人到访准备;当客人来访时,礼貌相迎、做好登记及引领服务。

(3)收发信函。将每天的报纸刊物分类,准确及时送往各办公室;对快递所送单位邮件进行签收、登记、发放;公司内部发出信函时,也应做好重要信息登记,并要求快递员确认签收。

(4)纪律监督。对办公区的办公秩序进行监督,保持通道畅通;对无故逗留、嬉戏、喧哗、推销等不良行为进行纠正;对在办公区长时间逗留、玩耍的人员,要进行干预、制止。

2.会务服务

(1)会前服务。根据会务信息,提前做好布置会场、会议设施检查和调试、开窗通风、调节会议室温度、迎接参会人员等会前准备工作。

(2)会中服务。客人入座后即刻提供茶水;会议过程中定时添加茶水;会议开始后提供站立服务。

(3)会后服务。会议结束时即刻开门引领送客;散会后及时清理会议室相关物资;关闭相关电源并整理设施设备,确保会议室恢复原样并关闭会议室门。

(六)采购预算140000元(含税,不含本数)。

(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以邀请函形式邀请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特定供应商参选,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通过相关程序确定服务关系,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有效期为准)。

履约要求:根据服务内容及采购人实际要求,确保按双方约定服务内容在前台服务中热情接待、高效处理、准确记录,确保服务及时、周到、无差错等服务。

付款方式: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按包干费用的80% 支付,余额在合同服务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结算。若因供应商拖延提供票据或开票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违约责任。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响应文件递交

1.上传至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报价函及其附件资料均需盖单位鲜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将投标文件纸质版(盖鲜章)邮寄给采购人。

3.响应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资格要求文件:采购响应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发票复印件)、承诺及声明函、报价表等。

4.邀请函的获取

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6.1公告发布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5-11-5-11:00:00,

(二)报名开始时间:2025-11-5-11:00:00,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5-11-6-23:59:59,

(四)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5-11-6-23:59:59

(五)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5-11-6-23:59:59

(六)开标时间:2025-11-7-10:30:00

6.2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6.3本项目监督人员:亓凯,联系电话:****。

7.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7.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7.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7.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8.异常情况处理

8.1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8.2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投标(响应)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及中选人确定

1.报价要求:

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清单进行报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

注意事项:

(1)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本次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含税总价及不含税总价,单位为元(RMB)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必须为总金额或汇总后金额,最多保留2位小数。

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1)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可使用电子签章,或者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由他人代签。法定代表人印章可视为法定代表人有效签名。

(2)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均应使用供应商公司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通过“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辑制作。(文件格式为xxx.TBJ)。

(1)投标文件编制系统获取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工具软件—投标文件编制。(https:**** id=******** type=toolSoftwareManagement)

(2)投标文件编制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https:****/web-portal/#/help/help-content?type=helpArticle)

(3)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

(1)响应文件应在截标/开标时间前提交,为避免网络延迟、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造成逾期,建议尽早提交。

(2)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发出回执通知,以供应商账号操作为准。

(3)截标/开标时间后不能撤回响应文件。

5.开标程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供应商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系统。

(2)递交截止时间后,系统不再接收响应文件。采购人在开标系统中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并设置解密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将响应文件导入电子评审系统。

(5)开标结束。

6.开标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审系统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束前在线提出异议,采购人即时答复处理。如供应商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7.商定方法:

R经协商的合理成交价

£综合评估法

评审结果公示: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参与单位自行登录查看。

8.异议渠道:参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若采购人受理异议,在异议处理完成前应暂停采购活动。

9.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线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线上远程参与即可。(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试运行阶段,需要参与谈判的项目,采用线下谈判方式进行,组织方式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10.电子招标责任划分和意外情况处理

10.1电子招标责任划分为:

(1)供应商在电子招投标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的数字证书 (CA)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有如下情形的,属于违规: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系统注册资格的;

2)拒绝接受菜单单位或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3)违反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对违规的供应商,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措施追究责任: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结果,公布其违规情形及处理结果。

(3)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活动中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相关需保密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2意外情况处理:

(1)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在系统内操作获取文件、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投标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2)如出现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导致宜企采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采购人应采取相应的意外情形处理措施。

意外情形包括以下内容:

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无法使用系统;

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形。

10.3出现上述意外情形(2)而又无法妥善解决时,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待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的测试后,恢复电子化采购的活动,如确实无法恢复,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10.4采购人不对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意外情形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评审须知

1.评审过程中如要求供应商澄清或说明的,评审人员要求供应商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2.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不够明确,可要求供应商对不明确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或说明,要求供应商再次在线回复的时间距供应商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或说明的,或者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的两次澄清或说明都不符合评审要求的,应作否决处理。

七、项目联系人

招标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黄 益 联系电话:****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 2025 年 11 月 日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资格资质证明资料

四、其他资料

一、响应报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邀请函,决定接受贵单位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我方自愿按照邀请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服务,响应报价(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响应报价(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税率为 %;服务时间为 。该报价包含为完成本次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我单位完成本次采购内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我方承诺:报价有效期为 日历天,在此期间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3.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2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4我方自愿按照邀请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供货,接受采购人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响应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响应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而授权代表参加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报价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询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响应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放入响应文件,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或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六、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八、商务条款响应内容

[采购方单位名称]:

我方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关于 [ 服务项目] 的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经慎重研究,我方确认,愿意按照贵单位提出的采购要求,参与 [ 服务项目] 的单一来源采购。对贵单位提供的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商务要求等条款,我方已充分理解并接受。

一、商务条款响应

服务期限:

履约要求:

服务方案: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发票要求:需要开具专用发票

我方承诺,以上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期待与贵单位达成合作,共同推动 [ 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响应单位名称:[单位全称]

响应单位地址:[详细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响应日期:[具体日期]

九、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特定供应商,根据邀请函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磋商日期:

十、参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格式自拟

相关附件

邀请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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