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点击登录查看建设的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公开)招标。于****在舟山市****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志宏,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398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弘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 投标报价:****元, 投标工期:398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浙江诚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志强, 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398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
1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未体现完成过单项合同处理规模1万吨/日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业绩。
1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2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5浙江崇业建设有限公司6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7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8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湖南万胜建设有限公司10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11宁波金地建设有限公司12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上12家单位提供的业绩未体现“工业污水处理”。
1江苏清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投标,提供业绩为联合体成员江苏叁山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业绩,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若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须满足业绩1或业绩2的要求,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以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内容第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要求的(若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14家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工程质量填写为“合格”,朔方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工程质量未填写,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商务部第一部分评审内容第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上3家单位作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时:
暗标编号17号投标单位商务标第二部分规范性检查7467项不符合,未按本项目答疑澄清文件附件中的新的商务标招制作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暗标编号17号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至****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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