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壶镇镇道路两沿绿化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壶镇镇全域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壶镇镇道路两沿绿化整治工程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5-107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标时间:****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陈拓如****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 (元) | 工期 | 质量目标 | 项目 经理 |
| 1 | 丽水广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顾杲 |
| 2 | 丽水利胜建设有限公司 | ****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付礼周 |
| 3 |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谢建玉 |
| 4 | 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益杨 |
| 5 | 丽水咏宏建设有限公司 | ****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陈喜东 |
| 6 | 丽水鸿策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 120日历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丁凯媚 |
公示时间:****至****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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