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州点击登录查看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四、采购编号:****
五、比选时间:****15时00分
六、中选结果确认时间:****
七、中选结果:
中选供应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木里县支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中选金额:105440元
中选内容:服务类;
名称:四川省凉山州点击登录查看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消防员32人,内勤人员8人
服务要求:
①每人意外死亡、残疾100万元/年;②每人工伤猝死100万元/年;③每人意外医疗10万元/年;④每人附加意外住院津贴100元/人/天,每次最高90天,年累计最高180天,1.8万元/年;⑤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飞机50万元/年、火车(含地铁、轻轨)20万元/年、轮船(客船、 渡船、游船)20万元/年、汽车(含电车、有轨电车)20万元/年、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受到意外伤害10万元/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从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24时止。
八、服务标准:
1、中选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成立健全的专门服务小组及理赔服务小组,分管领导亲自负责,分工明确。
2、服务小组工作成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投保人员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
3、有客户回访安排。
4、设有7*24小时热线客户咨询服务、理赔服务、投诉举报电话,有专人接听、记录、受理。
5、在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认可经司法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结果。
6、有专人指导投保人员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保险产品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理赔,保险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赔款应直接支付到被保险人、受益人的银行账户。
7、及时整理理赔资料档案。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王向阳、陈怀、李庆(采购人代表)
十、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取费,按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000元整。
十一、请中选单位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木里藏族自治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西昌市****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SC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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