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林草措施劳务)
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招标编号:****于****上午08时30分在龙岩市****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汀国资大厦六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林草措施劳务)第一标段至第七标段;
三、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无。
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廖金龙、罗启文、张荣、梅勇、徐坤。
六、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标段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 第一标段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网页内容与业绩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第4.1.6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第二标段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网页内容与业绩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第4.1.6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第三标段 | 长汀县**** | 长汀县****未提供业绩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第4.1.6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第四标段 | / | / |
| 第五标段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网页内容与业绩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第4.1.6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 第六标段 | / | / |
| 第七标段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汀县盛斌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网页内容与业绩其他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第4.1.6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福建省富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富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节第4.1.6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评审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七、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八、各标段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类似工程业绩、工期、质量标准等: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类似劳务施工经验 |
| 第一标段 | 长汀县思庆林业服务工程队 | 345575.00 | 2022年“三沿一环”森林景观带建设项目(改造)第3标段 |
| 第二标段 | 长汀县龚道鑫造林服务工程队 | 367752.00 | 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生态林草措施劳务部分(第3标段) |
| 第三标段 | 长汀县腾昌林业服务工程队 | 356295.00 | 长汀县2023年度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植物措施劳务施工(第5标段) |
| 第四标段 | 长汀县兴茂林业服务工程队 | 366090.00 | 长汀县涵前河等小流域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植物措施劳务施工(第三标段) |
| 第五标段 | 长汀县承信造林有限公司 | 346315.00 | 福建省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2023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第一标段 |
| 第六标段 | 长汀县南山金源林业工程服务队 | 358512.00 | 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生态林草措施劳务部分(第9标段) |
| 第七标段 | 长汀县富金林业服务工程队 | 367937.00 | 福建省长汀楼子坝国有林场2021年度“两带一窗口”项目(第三标段) |
| 标段划分 | 7个标段; | ||
| 各个标段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DB35/T84—1997)、〈森林抚育技术规程〉(GB/T15781)》合格标准、设计编制的《长汀县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林草措施)施工图》及作业设计中有关规定; | ||
| 各个标段工期 | 总工期各个标段均为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6年生物措施工序(如挖穴、施肥、撒播、栽植等)应于当年3月31日前完成,后续抚育管理措施工序按施工方案要求时间完成。 | ||
九、公示时间:****至****。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2.3条款要求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长汀县水利局、****。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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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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