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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黄碧虞区块配套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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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

招标编号:缙招标JS2025-113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6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工期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1

丽水汉飞建设有限公司

****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李威

2

浙江丽丰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朱晓静

3

浙江磊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梁涛

4

浙江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孟玲燕

5

浙江捷骏建设有限公司

****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邓王君

6

丽水鼎湖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240日历天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陈郑杰

公示时间: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单位(盖章):

点击登录查看 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5 日 2025 年 11 月 5 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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