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 天财采备字[2025]03328 号-02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甘肃中环宝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天祝县****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甲方)与甘肃中环宝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零叁万贰仟壹佰玖拾捌元整(小写:203.2198 万元)。
致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准。
六、一般条款
1.货物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进口货物有中国进出口商检局认证标志),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乙方负责。
(2)所有货物服务范围和期限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为准。
(3)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4)质量保证:所有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质量及各项技术标准应当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使用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符合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5)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原厂产品和已经过测试实践,并保证其在正常操作环境下的长期服务质量和稳定性能。
(6)乙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7)送货时携带《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副本以便核对。
2.货物验收
(1)甲方根据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进行验收。
(2)乙方将货物送达到项目学校后,学校和乙方按照《投标文件》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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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检查验收货物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及参数。乙方将货物安装、调试并培训完毕后,学校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货物验收单》上加注意见并签字盖章确认,《货物验收单》一式四份,天祝县****
(3)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4)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其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5)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学校验收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6)安装与调试: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货物、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7)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填制货物验收报告,与甲方办理有关手续。
(9)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质量瑕疵、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
3.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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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藏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将取消乙方参加天祝县政府采购的资格。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
(2)甲方应当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对乙方货物及时组织验收,不按时验收,每延误一日应按货物总值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凭乙方履行审批手续、按照合同总价开具的正式完税发票,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要切实做好运送、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事项中工作人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
甲方:(章)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天祝县****
电话:****
乙方:(章)甘肃中环宝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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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社会信用代码:****MB1L21208C
社会信用代码:****MA71Y5XW1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祝支行
开户行:交通银行兰州****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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