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
锦州市****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本锦州市****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 |
| 1 | 辽宁鑫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86 | 1,572,613.20元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90 |
| 2 |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 82.94 | 1,574,534.96元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90 |
| 3 | 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1.88 | 1,575,553.26元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90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辽宁鑫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赵越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 |
| 2 |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 李敏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川****0829) |
| 3 | 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军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川****1566)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辽宁鑫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 2 |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 3 | 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锦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辽宁省锦州****
联 系 人:李阳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