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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榆中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
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401006JH****

招标文件编号: 401006JH****
榆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
合同备案专用章
合同编号:401006JH****(HT)
合同备案号:2025HTBA00039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甘肃丰宝商贸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玉米专用复合肥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后附)。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玉米专用复合肥 满足 22-10-5 的配比,加微量元素锌;配比满足:氮≥22%/40kg; 磷≥10%/40kg; 钾≥5%/40kg; 锌≥0.15%/40kg, 甘肃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448 4650 **** /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中标价格):¥****.00 元,大写:贰佰零捌万叁仟贰佰元整。 分项报价见供货一览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包装、仓储、运输以及验收合格之前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兰州市****

(3)技术规格响应表。

(4)服务承诺。

(5)中标通知书。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 一般货物: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并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和甲方采购需求。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投标文件所响应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第九条 货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1.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乙方先向甲方开具合同总额 50%的预付货款收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50%预付货款,即人民币元 ****.00 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陆佰元整)。乙方将 5%合同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 104160.00 元(大写:壹拾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交到点击登录查看基本户(开户行名称:农行榆中支行;开户行账号:****14034),合同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即人民币 ****.00 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陆佰元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10%违约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10%。
  3. 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15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10%的违约金。
  6. 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如因不及时履约应按第 3 款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 乙方在承担以上第 4 - 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兰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4.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伍份。
  6.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7.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名称(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榆中县三角城 309 国道西 50 米
邮编:730100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2025.6.17
乙方名称(盖章):甘肃丰宝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邮编:730300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杜国覆
签订日期:2025.6.17
特别说明:
1.本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项目的具体采购合同条款,
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
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中标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
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不允许盖内设科室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
4.除涉密项目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上公告。

三、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榆中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
采购包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榆中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401006JH****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生产厂家名称 单价 数量(台/套) 投标总价(元) 备注
1 玉米专用复合肥 满足22-10-5的配比,加微量元素锌; 配比满足: 22%/40kg; 10(40)47; 铜≥400g/t; 铁≥2000g/t; 锌≥2000g/t; 硼≥150g/t 天元 甘肃天元化工有限公司 4650 448 ****.00 /

合计金额(大写): ****.00元 (大写: 贰佰零捌万叁仟贰佰元整)
供应商名称: 甘肃丰宝商贸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花国霞 (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
第7页 共151页

中标通知书
401006JH****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的委托,对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榆中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化肥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照该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已于 **** 进行了开、评标。最终确定该项目中标供应商: 甘肃丰宝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 贰佰零捌万叁仟贰佰元整(208.32万元) 。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一式4份,涂改无效。请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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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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