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 项目标段名称 | 彭水自治县**** | 最高限价(元) | 529820.47 | |||
| 比选人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 | ||||
| 比选代理机构 |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 中选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竞选报价(元) | 工期(天) | 工程质量 | ||
| 第一名 | 重庆广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527078.31 | 90 | 合格 | ||
| 第二名 | 华昱泰沣(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28011.37 | 90 | 合格 | ||
| 第三名 | 中锋建筑(安阳)有限责任公司 | 529204.19 | 90 | 合格 | ||
|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名:重庆广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第二名:华昱泰沣(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第三名:中锋建筑(安阳)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 中选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选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 比选人(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选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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