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智慧医疗质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通江县 | 公告时间 | **** 14:22 |
| 预算金额 |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 ||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智慧医疗质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及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智慧医疗质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及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有三种情形: 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⒉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⒊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的理由: 医院在用智慧医疗质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及系统软件由成都思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卫健委《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5年版)》要求,需从原18项质控指标升级为26项质控指标,现需对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及系统软件进行升级。 本项目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情形,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名称: 成都思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
****至****
无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
联系电话: ****
2.财政部门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地址: 通江县石牛大道红峰大厦13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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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