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伴湖观澜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伴湖观澜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伴湖观澜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两年。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评审总得分:94.91 | ||||||||||
| 1 | 本项目为伴湖观澜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平顶山市豫资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 |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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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罗同刚、张淑霞、孙琳、李龙昌、景占磊(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收费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0614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豫资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6.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 平顶山市****
8.监督单位:
平顶山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19M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顶山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顶山市****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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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二】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
【附件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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