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
二、中选供货商:广西弘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成交金额:58487.9元
四、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院纪检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未提出的不予受理。
监督科室:纪检办公室;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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