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二师二十二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
的 第二师铁门关市 |
22 团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书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第二师铁门关市 22 团特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属于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 ;承接企业为 新疆佳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从业人员 |
92 人,营业收入为 |
647.5 万元,资产总额为 |
727 |
万元, |
属于 小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承
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
/ 人,营业收入为 |
/ |
万元,资 |
||
产总额为 |
/ |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新疆佳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5 年 10 月 9 日
说明:1.重要提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函附件 1 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
求及提交要求,否则,因填写或提交等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须自行承担。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