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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合同编号:QYZC2025-0318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
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QYZC2025-0318
甲 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 甘肃中天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日期: ****

甲方(采购方):
乙方(中标方): 甘肃中天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编号:QYZC2025 - 0318)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
  2. 工程地点: 兰州****点击登录查看实训楼
  3. 工程承包方式: 总承包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依据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试验基地初步设计与概算,需对我校实训楼一楼400m²实验室进行隔断、水电改造和实验台购置。(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质保期2年)。(自甲方验收通过并书面签章确认之次日开始起算)。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壹拾叁万柒仟壹佰陆拾伍元整(¥137165.00元),工程总价包含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过程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另本条约定价款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的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
    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
  3.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乙方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甲方有权指示乙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乙方拒绝配合的,甲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协助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甲方要求、方案、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通过且书面签章确认才视为乙方施工合格符合质量标准。另乙方施工的本工程交付前或者验收交付后存在整改、维修等问题时,自甲方通知后五日内乙方负责整改、维修完成;若乙方逾期或拒不整改维修时,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改维修,乙方按甲方单方核算的整改维修费用向甲方赔偿损失或甲方有权从下剩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 工程竣工后,乙方要配合甲方接受监督单位检查,乙方拒不配合的,视为乙方对检查结果中不通过的部分的接受且无权提出异议,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且不限于整改、维修)。
  6.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7. 竣工日期以最后甲方签章确认的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未经过甲方指示,乙方不得擅自对施工设计进行变更,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甲方签章确认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在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对现场的施工垃圾等进行清理,未履行该义务的甲方可自行清理,清理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
(6)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7)乙方承诺乙方公司及人员具有施工本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合法资质证件,乙方具有工程施工的合法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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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不得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施工进行转包或分包,乙方必须独立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独立对项目质量合格承担法律责任。
(9)乙方不得拖欠材料、人工费用,因乙方拖欠材料、人工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者甲方代支付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另若存在任何材料商或农民工等向甲方反映乙方存在拖欠材料费、工伤赔偿费、劳务工资等情形时,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三日内处理结清,逾期乙方未自行处理该问题的,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单方核定费用或赔偿等数额,并同意按甲方核定的数额由甲方用乙方下剩工程款代为向第三方进行支付,由此支付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以及乙方人员自身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支出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也可按甲方核算数额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环境损害等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第三方及乙方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或支出费用,按甲方核算数额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总价除出现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情形外不变,若乙方未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则据实结算。

  1.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中标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一次性退还。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施工完成,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结算结果,视甲方财力情况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3. 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服务费列支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了抑制建设项目结算中因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而加大审计费用的现象。在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中,审减额超过审定价 10%(不含 10%)以上所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九条 不可抗力
  5. 任一方遇有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变动、疫情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延迟履行本协议,应在三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迟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6.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
  7.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全部/部分不能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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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甲方有权按甲方单方核算数额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3%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同意按甲方单方核算数额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每天 5‰的比例自逾期日起至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收到解除通知后须无条件离场,如双方对工程量不能核对一致,则甲方可单方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已完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在扣除乙方违约金外及鉴定费用外,按核算的工程量进行付款。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剩余价款或质保金中扣除,剩余价款或质保金中不足的部分在甲方支付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每月按照 LPR 的 4 倍向乙方主张资金占用费。
  6. 本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所有损失。本合同所称之赔偿责任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担保保全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6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为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确定的联系途径,经双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均应以下列联系方式为准:
  4.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变更前述联系方式的,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在变更发生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变更一方未发出变更通知,或另一方在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已发出通知的,如另一方系按照原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变更一方承担。
  5.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6.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7.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7

3.本合同一式 拾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柒 份、乙方 贰 份,招标
代理机构 壹 份。
附件一: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三: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售后服务承诺
书。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公章):
地址: 庆阳市****
电话: ****
乙方(中标人) :甘肃中天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 (公章): 合同专用章
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
小区87号院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
日 期: ****
日 期:
账 号:
账 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峰岐黄支行
开户行:
开户行:********
以下无正文

成交通知书
QYZC2025 - 0318 - 01号
甘肃中天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于****在庆阳市****点击登录查看已确定你公司为点击登录查看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成交供应商,特此通知,请务于本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定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所属实验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成交范围|详见附表|
|成交内容|1.中标供应商:甘肃中天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2.采购金额:(小写):137165.0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壹佰陆拾伍元整|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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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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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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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范围 | 依据农业农村部西北饲草全程机械化科研试验基地初步设计与概算,需对我校实训楼一楼400㎡实验室进行隔断、水电改造和实验台购置。<br>(具体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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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 合同签订后请将合同(PDF格式)上传至电子服务系统。中标保证金自合同(协议书)上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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