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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28年4月沙湾市****冬季道路清雪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JJWX****-1)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5年11月-2028年4月沙湾市****冬季道路清雪项目(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沙湾市宸轩物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2.838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9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沙湾市宸轩物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贾瑞亮/;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沙湾市宸轩物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
2、所投服务须在其法定营业范围内。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副本);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函)
7、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沙湾市宸轩物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标小组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第一名:沙湾市宸轩物业有限公司,报价 ****.00 元,质量为合格,服务期限 3 年。第二名:沙湾市辰鑫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价 ****.00 元。质量为合格,服务期限 3 年。第三名:沙湾市冠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价 ****.00 元。质量为合格,服务期限 3 年。;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书面形式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
三、其他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沙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沙湾市****
联系人:李楠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中华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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