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 2.业绩要求:投标人****以来须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须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④投标人需承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出具承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网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