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嘉峪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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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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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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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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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经过 竞争性磋商 招标,确定(乙方)甘肃嘉恒
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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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外包项目的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期限及价格
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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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期限:****至****
3合同总价款:(大写)玖拾柒万陆仟壹佰元整¥ :976100元(含
税)其中,不含税金额920849.06元,税率6%,税额55250.94元。
本合同所涉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人工费、保洁材
料、消耗品、管理费、税金等。
第二条:服务事项及范围
1.安保服务。负责院内部各科室正常工作秩序及院内人员、财
产安全工作。
2.会议服务。根据会议要求布置会场,检查并调试会议室设备,
对与会人员的礼仪接待服务,会场秩序维护。
3.大楼院内及楼内的清洁及保洁服务。除工作人员办公室、仓
库、机房以外所有场所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定期消毒、
灭鼠、化粪池清理等;一年一次楼体清洗。
4.室外绿化服务。包括院落中树木、花草、草地、水系等园林
修剪维护,门头摆花、打药除虫等日常养护和管理;
5.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服务。包括办公楼内基础设施、空调、净
水及热水设备维护等。
第三条:服务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
理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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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安全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
3.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率100%;
4.遵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甲方要求设
置岗位职数,制定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各项预案等;
第四条:服务地点
1.服务方式: 包干方式
2.服务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第五条: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支付(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于本合同履
行的第一个月28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1349元,自第二个月起,每
月28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81341元,直至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乙方按规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时开具发票导致付
款延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付款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嘉峪关新华南路支行
户名称: 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 ********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并要求乙方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限期整改达
不到明显效果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书面致函、约谈乙方负责人直
至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提出具体服务要求,并要求乙
方提交工作计划;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法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员工;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履行合同所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库
房、操作人员临时休息间等),提供现有的服务相关设施设备以
及其他工作必须品;
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物业服务费用;
6.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物业服务工作;
7.乙方未达到服务标准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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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委托事项完成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绿化管护、
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共设施维护运行等物业服务工作;
2.负责服务团队的组建与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及服务流
程等体系文件,确保项目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接查验项目运行设施设备,与甲方
一道完成项目平稳移交;
4.负责项目服务员工的安全管理及相关费用缴纳;
5.负责对项目员工的安全、保密及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
6.承担项目员工的一切劳动或劳务纠纷;
7.配合甲方的重大迎检及接待工作;
8.及时整改甲方提出的服务品质或安全管理问题;
9.合同终止,乙方退场时向甲方移交设施设备及相关档案资
料;
10.服务期内乙方负责承担单次且单品材料费1000元及以内
(包括1000元)的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
方负责维修。如果有第三方包工包料的情况,乙方配合维修或施
工。
11.乙方在服务期间对外所发生的所有责任(包括民事侵权、
行政责任等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保密要求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合同内容时,所接触到的甲方任何资料、
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为甲方提供服务形
成的任何交付报告及资料,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义务在
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如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损失
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
容和质量标准,经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拒不整改的,每发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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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按 合同金额2%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发生
一次应按 合同金额2%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
合同总价 2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
价款的 10% ;逾期超过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
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
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招标文件;
2.本合同条款;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廉洁协议。
(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 嘉峪关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履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
力事件结束后 2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三
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税费
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乙方负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规的税务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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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每一付款节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税务发票
并向甲方提示付款,由甲方按程序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服务保障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
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三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
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
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次日以书面形
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
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
的条件;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本合同到期后,下一个中标单位没有
确定前,由现有的中标单位延期提供服务。
5.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3份,乙方3份。
第十四条:合同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
合同附件:
附件一:招标文件
附件二: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书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廉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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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署 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
地址: 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
地址:嘉峪关市雄关西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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