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人“安徽中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人须知27.2条“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现确定候选人“安徽昊达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自动体外除颤仪(AED)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昊达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成交金额: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 1 |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 迈瑞、BeneHeart L1 |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8 | 9500 |
五、评委名单:熊永朝、李先兰、马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国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方式:孙女士、****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