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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供电滨洲线白山乡-喇嘛山区****支柱整治工程劳务分包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齐供电滨洲线白山乡-喇嘛山区****2025-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评审结果,现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
标段号

投标单位

响应报价(元

评标价(元)

最终 得分

推荐顺序

1

综合2
标(接

触网)

四川中和建禹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1,091,149.75

1,091,149.75

89.57

第一中标 候选人

随州中铁安胜电气化 科技有限公司

1,092,215.69

1,092,215.69

85.37

第二中标 候选人

黑龙江久瑞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

1,092,461.66

1,092,461.66

84.61

第三中标 候选人

本公示结果有效期为三日,自****起至****止。公示期间,各投标单位及相关 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符合以下要件的书面异议文件:经异议单位加盖公 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如为委托代理人签署,须同步提供经合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递送至采购方 或监督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排序首位的预中标候选人将依法确认为最终中标单位,招标人将于公示期届 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 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电 子 邮 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蔡 诚 ****
电 子 邮 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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