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
发布时间:****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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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于 <****>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在 开标,并于 <****>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联合体】湖北锦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山县金成建筑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通山县第二建筑公司、湖北天工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联合体】通山县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华优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000> | <****.8000> | <****.6000> |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至 <****>(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7>日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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