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甘肃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甘肃省药品挂撤网规则》,现就我省第二批集采未中选药品价格风险标识及价格调整结果予以公示。
一、处置结果
本次调整范围为我省挂网的集采未中选的384个药品,其中3个药品调整挂网目录、380个药品暂停交易、1个药品取消黄标,详见附件。
按照省医保局批复,集采中成药或生物类似药以同通用名最低中选日均治疗费用为参照价格,化学药品以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最低中选价为参照价格;普通挂网中成药或生物类似药以同通用名最低日均治疗费用为参照价格,化学药品以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最低挂网价为参照价格。对超过参照价格价10倍的已挂网药品进行暂停挂网处理,申报新增挂网的超过参照价格价10倍的不予挂网。参比制剂除外,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公示期及申诉质疑
(一)公示期:****至11月15日。
(二)公示期内,企业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动态调整—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常态化降价”模块提交降价申请,降价后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本次不予处置。
(三)如对拟处理药品有异议的,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第二批集采药品价格调整结果申诉(质疑)+企业名称”于11月15日18:00前发送至****@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后果企业自负。
(四)未在公示期内主动降价或提出申诉核实后不成立的,将按照公布结果进行调整;后期接受企业常态化降价,价格符合处置规则的取消价格风险标识。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
点击登录查看政策咨询:****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