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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偃师区首阳新区部分路段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华夏路(府佑路-张衡路)、中州路道路绿化带补植补栽及永宁路城市公园)施工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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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偃师区首阳新区部分路段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华夏路(府佑路-张衡路)、中州路道路绿化带补植补栽及永宁路城市****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5、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20号-1
华夏路(府佑路-张衡路)非机隔离带、中州路转角节点处等绿化带进行补植补栽;永宁路城市****
洛阳建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 2,907,200.00 评审总得分:88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点击登录查看偃师区****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0日历天 杨利红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立、王宁、蔡丽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3,350.4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洛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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