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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黎工坊”暨海外工程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一期)
政府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编号: 金财采备字[2025]01254 号
项目名称: “培黎工坊”暨海外工程技术学院
建设项目(一期)
标包名称: “培黎工坊”暨海外工程技术学院
建设项目(一期)第一包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 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二○二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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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黎工坊”暨海外工程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一期)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的招标结果[招标文件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254号],在遵守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关服务详见附件"服务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捌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899300.00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履行本合同必须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甲方投入详情见附件3)。
3.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若甲方提出的服务内容调整超出招标文件及服务一览表范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费用及履行方式。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有关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投标文件[金财采备字[2025]01254号]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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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服务承诺;
(5)中标通知书;
(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7)保密协议或条款。
(8)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但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指示导致的侵权除外。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经终审司法裁判机关确认后,且该侵权主张与乙方服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规格及所附的"服务一览表"相一致。
第六条 验收
1.服务期限: ****至**** 。
服务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
验收时间: 乙方完成服务一览表中的工作内容后即可向甲方提出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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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申请,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
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一览表”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要求(需明确具体不符合项)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乙方按照“服务一览表”中的要求完成服务,即可向甲方提出结项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作出验收结论,甲乙双方应共同签订《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
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
6.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验收的,且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八条 售后服务
7.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前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履约催告,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8.因政策性因素或项目所在国法律变更导致违约的,乙方可主张部分或全部免责。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必要文件资料、审批手续导致乙方迟延履行的,相应延误期间应从违约期间中扣除。
9.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双方对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协商变更、解除合同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接受书面通知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签署页为准。
如果任何一方在上述任意一种联系方式变更后不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不能通知,另一方按上述确定的任意一种送交方式送达均视为有效。
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质量鉴定机构应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备选名单中选取,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不作为争议解决依据。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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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提起诉讼一方均可向己方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
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1.本合同项目的最终用户为甲方,项目成果的专利申请权、版权及其他非
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但乙方在履行
合同过程中使用的自有技术、工具、方法等背景知识产权,以及乙方专有技
术、通用型基础框架等非为本项目独立开发的知识产权和相关文档除外。乙
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目直接相关的文档,甲方有权进行修改。项目成
果中基于乙方专有技术形成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其他成果权利归属甲方。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目开发文档等资料扩散或提供
给第三方使用,但甲方在本平台应用、二次开发或升级除外。
4.乙方保证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项目(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未
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出现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甲方立即通
知乙方,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专业工具等现有知识产权仍归属乙方所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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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541T
****03534E
账号:********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四道口支
分行营业室
行
地址:金昌市****
地址:北京市****
语国际中心7座402室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日期:2025年 11月2日
日期:2025年 11月2日
| 序号 | 品目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 1 | 国际交流合作咨询服务 | 对接海外企业、院校、政府部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咨询服务。 1.联系确定开展合作的海外中资企业及所在国院校,与学院签订协议共同开展海外校企产教融合培训中心(培黎工坊)及海外工程技术学院建设; 2.承办国家级相关援外培训活动或海外团组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海外来华交流人数不少于20人,单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天,进行座谈交流、考察研修等; 3.指导学院参加金砖国家技能大赛等国际化赛事活动; 4.对接海外企业、院校,协调学院教师参加出国访学、培训、交流等活动; 5.联系国内外各种新媒体,协助做好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宣传工作。 其他要求: (1)选定国别为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国,企业为有色金属相关企业,中国与项目所在国两国之间关系平稳,项目所在地区**** (2)合作院校应为所在国政府认可、合法合规成立的公办职业院校,具备一定的办学场地、教学设备、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 (3)中资企业应为有色冶金产业链相关中央企业或地方大型企业,有海外本土人才培养需求及计划,有意愿与学院深度合作。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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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开展“中文+职业技能”线上线下培训 | 服务海外中资企业,开展“中文+职业技能”线上线下培训,完成不少于 500 人日海外校企产教融合培训中心(培黎工坊)和海外本土化人才培训,获得主流媒体宣传,提高院校影响力
1.线上培训,提供境外学员学习数据(包括学员名单、课程安排、学习过程记录等内容).
2.线下培训,提供现场教学资料(图文、视频等,学员名单、课程安排等内容)
3.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1 份(网页、视频链接或截图,至少 3 篇)
4.提供多语种数字化教学与管理平台,服务海外校企产教融合培训中心(培黎工坊)学员开展远程教学使用,服务期 1 年.
5.提供境外学员学习数据(学员学习记录等) | 项 | 1 |
| 3 | 国际中文教师培训取证 | 组织 5 名专业教师参加国际中文教师证书培训及考试
1.培训通知 1 份
2.学员名单、学员手册(含课程、师资安排等)1 份
3.培训服务(培训及笔试、面试指导)
4.培训结业证书
5.培训总结
6.含 1 次培训费、1 次考试费等全过程费用 | 人 | 5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周期 | 投标总价 (元) | 备注 |
|---|---|---|---|---|
| 1 | 国际交流合作咨询服务 | 合同签订后1年 | 500000 | 无 |
| 2 | 开展“中文+职业技能”线上线下培训 | 合同签订后1年 | 340000 | 无 |
| 3 | 国际中文教师培训取证 | 合同签订后1年 | 59300 | 无 |
| 总计 | 899300 | |||
| -12- |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院校投入 |
|---|---|---|---|
| 1 | 国际交流合作咨询服务 | 500000 | 1.派出教师参与调研和撰写海外培训工作方案等准备材料 2.成立专门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参会学习交流,组织做好对接服务等 3.准备各种活动新闻通稿 4.自行承担参加会议等活动及派出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 |
| 2 | 开展“中文+职业技能”线上线下培训 | 340000 | 1.组建专业团队,为主制定培训方案(包括课程设计、课程安排等) 2.自行承担派出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 3.准备各种活动新闻通稿 |
| 3 | 国际中文教师培训取证 | 59300 | 1.选拔校内优秀骨干教师参加专场培训及考试 2.负责参培教师内部管理 3.承担1次培训费和1次考试费额外费用 |
附件4
2025年拟完成任务清单
| 序号 | 任务内容 |
|---|---|
| 1 | 举行1次职教出海项目指导会议(邀请行业及职教专家进行专题报告) |
| 2 | 组织海外中资企业与学校开展海外项目合作 (1)进行座谈交流,洽谈合作意向 (2)签订1份共建海外校企产教融合培训中心协议 |
| 3 | 参与相关行业职业教育服务强国建设产教融合项目 |
| 4 | 组织海外中资企业本土雇员到校参加培训学习,人数不少于15人 |
| 5 | 发布2026年国际中文教师培训及考试通知,确定学校参与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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