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碰商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
| 1 | 当涂县委党校智慧党校一体化平台项目 | 当涂县委党校智慧党校一体化平台项目 | |
| 2 | 中共新郑市委党校智慧党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党政机关软件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类建设:开发建设智慧党校一体化平台、一卡通管理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云桌面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大屏管理系统 | |
| 3 | 全省监狱系统狱政刑执软件采购项目 | 包括罪犯档卡、计分考核、刑罚执行、业务协调与接口对接等工作。 | |
| 4 | 2024年安徽工匠学院门户网站与学生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完成安徽工匠学院门户网站与学生管理系统的定制开发及维护 | |
| 5 | 砀山县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现代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 完成软件定制开发及硬件集成等工作 |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徽省药品许可备案系统(2025年)整合迁移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