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徽省药品许可备案系统(2025年)整合迁移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合肥信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1 月 28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
| 1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4 年度信息化监理及软件测评服务采购 | 全过程监理 | / |
| 2 |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监理服务 | 全过程监理 | / |
| 3 | 国家地理信息省级设施和电子政务灾备中心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全过程监理 | / |
| 4 | 2024 年度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全过程监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