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 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等相关规定,2025 年 11 月 17 日,贡觉县****觉县林业和草原局、贡觉县水利局、昌都市生态环境局贡觉县分 局、贡觉县****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昌都市****建工程临时用地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会议,验收情况如下:一、验收情况:
用地单位 |
位置 |
损毁地类 |
面积 |
复垦地类 |
面积 |
复垦 |
验收意见 |
备注 |
周口龙兴 公路工程 有限公司 贡觉县分 公司 |
K3+000 弃土场 |
草地、林 地 |
0.6623 |
草地、林地 |
0.86478 |
100% |
做好后续管 护,原则同意 验收通过。 |
弃土场 |
K10+500 |
草地、林 地 |
2.23435 |
草地、林地 |
2.23435 |
100% |
做好后续管 护,原则同意 验收通过。 |
项目驻地、钢 筋加工场、拌 合站、施工便 道、弃土场等 |
二、验收结果
经实地踏勘和资料审查,上述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符合方 案要求。恢复后的地形地貌与周边土地衔接自然,无明显落差和 坑洼,种植的植被成活率达到 95%以上,生长态势良好,验收初 步通过。
三、公告时间及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告时间
2025 年 12 月 05 日至 2026 年 01 月 04 日
(二)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期间,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 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 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联系单位:贡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