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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上海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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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松协示字(2025)第7号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号地块(松江区**** 宗地总面积: 2.06481公顷 宗地坐落: 东至宜宾路-石桥幼儿园,南至达州****
年限: 70年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项目名称:
成交价: 62017万元 受让单位: 上海泗泾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备注: 1、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活动室不少于200平方米(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少于100平方米(计容)。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松江区泗泾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满300户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小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该地块暂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上配置独用成套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企业用房按照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配置,不低于100平方米;业委会用房不低于30平方米。(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规划建设条件。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0648.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组团住宅用地,容积率1.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777.74平方米。 3、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配建。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租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计1238.89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公租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区住房保障机构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根据本市****

二、公示期:**** 至 ****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松江区****
邮政编码:201613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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