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恒丰绿地)商业部分招租(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恒丰绿地)商业部分招租(二次):
中标人:濮阳永望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18.1元/平方米/月
二、其他:
一、基本情况
| 1.项目名称: |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恒丰绿地)商业部分招租; |
| 2.项目编号: | ****; |
| 3.项目位置: | 租赁物位于丽都路与任丘路交叉口(地下); |
| 4.招租内容: | 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恒丰绿地)负一层的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9228.57平方米。 |
| 5.标的现状: | 已完成消防、给水、排水、强电、弱电、空调、电梯、基础装饰装修等,具备使用条件。 |
| 6.租赁期限 | 租赁期限为 10年,租赁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
7.招租要求: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
(2)承租人经营业态必须符合市监、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求,不得非法经营。
(3)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租金按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半年起始的五日内缴纳)。在装修期间,装修期内免租金,装修期限定为三个月。
(4)出租房产所涉及水电暖项目均由承租人负担,该房产以房屋现状实际交付为准,除此之外我单位对该出租项目不做任何承诺。租赁期内房屋主体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及管理均由承租人承担,水、电、暖及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亦应由承租人承担。自竞价成交之日起,因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管理、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装修改造时,必须符合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并经出租人审核同意
(6)在租赁期内因政府部门规划需要拆除时,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搬离,不得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二、竞价过程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竞价程序和要求,濮阳市公共停车场项目(恒丰绿地)商业部分招租(二次)于 2025年 12月 1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http:**** 3家。
三、竞价时间及竞价地点
| 1.竞价时间: | 2026年 1月 4日上午 9:30 |
| 2.竞价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
四、经评审确定的成交竞价人
| 成交人: | 濮阳永望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18.1元/平方米/月 |
| 租赁期限: | 10年 |
五、成交结果公示期
2026年 1月 5日
六、发布媒体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http:****。
七、本次招租联系事项
招租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 10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濮阳市****
发布人: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2026年 1月 4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濮阳市华龙区**** 10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濮阳市****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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