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杭州两股票质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本合肥、杭州两股票质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01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
|—-|—-|
|1|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3|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
|—-|—-|—-|
|1|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完全响应|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完全响应|
|3|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http:**** = 11586
三、其他公示内容
合肥、杭州两股票质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磋商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1.
项目名称:合肥、杭州两股票质押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2.采购编号:****
3.包件编号:****/01
4.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5.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评审日期:****
8.评审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
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
9.公示媒介:本项目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sdtlzb.com)上发布。
10.公示期:****至****
1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济南市****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济南市****
联系人:田慧聪
联系电话:0531 - ****
邮箱:****@163.com
12.监督:
监督单位: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办
地址:济南市****
监督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531 - ****
电子邮箱:****@sdrailfund.com
13.其他说明:
公示期间,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提出异议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公示期满且无
异议后,即时生效。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办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南市****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南市****
联系人:田慧聪
电 话:0531-****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业务专用章
(6) (盖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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