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非年度(第二批)及2026-2027年度规划设计业务非核心技术配合服务采购(网络)_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5非年度(第二批)及2026-2027年度规划设计业务非核心技术配合服务采购(网络)于****
10:00唱价,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 标包名称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折扣率 | 工期(天) | 其他情况 | 拟中标份额 |
|---|---|---|---|---|---|---|
| JSFW**** | 第一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33.81% |
| 第二名 |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26.99% | |
| 第三名 |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6% | 满足 | 满足 | 22.18% | |
| 第四名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17.02% | |
| 第五名 |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 | |
| 第六名 | 四川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 | 满足 | 满足 | - | |
| JSFW**** | 第一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49.85% |
| 第二名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32.99% | |
| 第三名 | 四川鸿展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0% | 满足 | 满足 | 17.16% | |
| 第四名 |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6% | 满足 | 满足 | - | |
| 第五名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77% | 满足 | 满足 | - | |
| JSFW**** | 第一名 |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48.95% |
| 第二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28.07% | |
| 第三名 |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22.98% | |
| 第四名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 | |
| 第五名 | 中浙信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57% | 满足 | 满足 | - | |
| JSFW**** | 第一名 |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4% | 满足 | 满足 | 50.00% |
| 第二名 | 重庆鸿捷通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4% | 满足 | 满足 | 27.06% | |
| 第三名 | 四川鸿展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0% | 满足 | 满足 | 22.94% | |
| 第四名 | 重庆永沃科技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 | |
| 第五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57% | 满足 | 满足 | - | |
| JSFW**** | 第一名 |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65.02% |
| 第二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34.98% | |
| 第三名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 | |
| JSFW**** | 第一名 | 四川鸿展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48% | 满足 | 满足 | 68.77% |
| 第二名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0% | 满足 | 满足 | 31.23% | |
| 第三名 |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6% | 满足 | 满足 | - | |
| 第四名 | 河北电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56% | 满足 | 满足 | - | |
| JSFW**** | 第一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35.00% |
| 第二名 | 浙江友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6% | 满足 | 满足 | 25.00% | |
| 第三名 | 北京利德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3% | 满足 | 满足 | 23.00% | |
| 第四名 | 普天信息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保障供应商) | 55% | 满足 | 满足 | 17.00% | |
| 第五名 | 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备选供应商) | 56% | 满足 | 满足 | - |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11: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王赛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cmdi.chinamobile.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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