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采购管理,保障临床供应稳定有序,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购销环境,根据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遴选配送企业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院于****至****,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配送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发布遴选公告、接收报名材料、接收响应材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遴选结果等流程,并经医院采购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一、药品(含西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配送企业拟入围名单
二、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口腔耗材)配送企业拟入围名单
三、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01月 24 日至2026年01月 26日)。
四、异议反馈方式
若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01月 26 日17:30前向卫生院办公室反馈。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或电子材料。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书面形式: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署名、注明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事项、理由及依据。
2.实名提出: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内容要求:书面材料应包括提出异议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的具体事项和内容;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或解释、相关要求或标准的说明等;提出异议的签名和日期。
4.证据材料:如果有证据材料,应清晰标注并一并提交。
5.代理或受托人:如果提出异议的人不是直接受到公示事项的影响,而是代理或者受托人,需要在书面材料中注明代理或者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时效性:在规定的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会被受理。
7.材料完整性:提交的异议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上述要求,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老师,电话:****
2.监督电话:****
3.提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6楼采购办公室(柳州市****
2026年1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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