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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贺州城东高级中学施工勘察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拟新建贺州**** | ||||
| 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室【主持地点:贺州市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三】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
| 预中标人 |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地矿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阳克青(身份证号:**********2718;注册编号:AY****) |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均按满分分值计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都安华盖农产品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勘察; 2.南宁市**** 3.华润置地华南大区南宁未来城市二期项目详勘、物探和方格网测绘; 4.南宁东部新城六景南新能源材料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工程标准厂房勘察; 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民族高中、民族文化产业园、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洋(身份证号:**********2113;注册编号:AY****) |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均按满分分值计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汶水冲排涝通道整治工程勘察; 2.桂林学院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勘察(第一阶段); 3.灵山县工人文化培训基地项目-2#、3#、5#、6#楼超前钻探; 4.平果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一期一标段建设项目施工勘察。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张永闯(身份证号:**********4238;注册编号:AY****) | ||||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评标时各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均按满分分值计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勘察; 2.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贺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因及依据:编制的技术标(暗标),其封面或正文中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表)、徽标、业绩、荣誉或人员姓名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技术标目录未按暗标格式编制) | ||||
| 其他公示内容 | 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站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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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广西大汉岩土-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4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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