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辅助设备外委维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辅助设备外委维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00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准格尔旗蒙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准格尔旗海达汽车修配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03.964162 | 349.558786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开工之日起1年,开工时间为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工之日起。 | 开工之日起1年,开工时间为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工之日起。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孙波、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053252。 | 孙瑞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216714。 | ||
| 业绩 | 1、黑岱沟露天煤矿100T洒水车等22台辅助设备外委维修保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炸药厂混装炸药车等设备外委维修、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加油车维修合同、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 4、加油车维修合同、北京三兴汽车有限公司、**** 5、1台加油车及1台装载机承包维修、内蒙古金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准能公司炸药厂混装炸药车等设备外委维修、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准能生产服务中心专用车辆及农机具等设备维修保养合同、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准电公司2025年工程车辆维保项目、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 |
标段(包)编号:CEZB****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准格尔旗益民修理有限责任公司 | 准格尔旗海达汽车修配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23.648282 | 484.379365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开工之日起1年,开工时间为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工之日起。 | 开工之日起1年,开工时间为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工之日起。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宋宇轩、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042656。 | 孙瑞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216714。 | ||
| 业绩 | 1、内蒙古鼎创鑫工贸有限公司装载机转向油缸更换维修、内蒙古鼎创鑫工贸有限公司、**** 2、内蒙古金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内蒙古金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哈尔乌素露天煤矿发电车等106台辅助设备外委承包维修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煤矿、**** 4、内蒙古金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内蒙古金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5、内蒙古鼎创鑫工贸有限公司装载机液压泵更换维修、内蒙古鼎创鑫工贸有限公司、**** 6、内蒙古安泰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用加油车,破碎锤及装载机承包维修、内蒙古安泰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准能生产服务中心专用车辆及农机具等设备维修保养合同、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准电公司2025年工程车辆维保项目、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 |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子维、王晓敏 电话:****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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